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类。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以下人员只能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①不能跨专业报考,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②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③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考生网上报名后1周内,即将②、③所述复印件材料快递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复试时要交验论文及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5.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非医学门类相关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临床类专业,只允许报考基础类(100501-100504,1005Z1,100601)或药学类专业(以1007、1008开头)。

(2)非临床学科相关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允许报考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除1051、1056开头的其它专业)。注意:护理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只允许报考护理类专业(1006Z1,105400)。

三、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综合科目(300分,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综合科目涵盖课程如下:

①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请参考教育部[中医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②西医综合:涵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等,请参考教育部[西医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2)学校命题科目:护理综合(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药学类综合(300分,综合1、2或3)。综合科目涵盖课程如下:

308护理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各占50%;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占50%;

701药学类综合1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占50%;

702药学类综合2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各占50%;

703药学类综合3生理学、基础药理学,各占50%。

2.复试科目: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考生)、考生体检等。此外,同等学力考生,2015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须加试大学本科2门主干课程。

四、考生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4年10月10-31日(9:00-22:00),应届生预报名:2014年9月25-28日(9:00-22:00)。

(2)现场确认:2014年11月10-14日,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

(1)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现场确认: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名公告为准。

4.注意事项:

(1)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注意区分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

(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与真实信息不符,一律不予准考或录取,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以及联系电话。

五、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2015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六、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8000元/学年。

2.专业学位:100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1000元/学年。

七、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分别设立奖助学金,有关奖助学金的等级设立、奖励标准、覆盖范围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内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就业政策

1.定向就业:根据定向就业协议要求,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非定向就业:根据国家就业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九、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771-3132106    传真号码:0771-3139219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Email:gxucm_yjs@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

邮政编码:530200